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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雷司法于发秤提结局一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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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刘克庄送别友人雷司法赴任秤提官时所作,借古讽今劝勉友人在执行严苛新法时秉持宽仁之心,积阴德而不求闻达,体现儒家恤民思想。

译文

官吏奉行新法大多苛刻严酷,唯独你对此事极为忠诚勤勉。 告发逃税者鲜有能符合法律条文,与其弹劾他人不如宽容一分。 加重钱币可暂且权衡周代旧法,大肆搜捕何须沿用汉代深文峻法。 先贤最善于谈论暗中积累的德行,不必让人知晓自己内心明白即可。

注释

刻峭:形容法令或执法严苛峻急。 告缗:汉武帝时鼓励告发隐匿财产逃税者的政策,此处代指严苛的税收稽查。 丽三尺:丽,附着;三尺,指法律。意为符合法律规定。 投劾:呈递弹劾文书,引申为检举揭发。 重币:指增加货币重量或面值,宋代秤提常涉币制调整。 权:权衡、变通。 大搜:大规模搜查缉捕。 深文:指援引法律条文过于苛刻深奥,罗织罪名。 阴德:暗中施予恩惠而不为人知的德行。

赏析

本诗以议论入诗,语言质朴而意蕴深厚。诗人运用“告缗”“深文”等典故,将宋代秤提新政与汉武酷吏政治类比,委婉批评时政苛暴。颈联对仗工稳,以“周旧法”对“汉深文”,彰显崇宽抑严的政治主张。尾联“莫要人知耳自闻”化用传统阴德观念,既是对友人的谆谆告诫,亦寄托了诗人对仁政的理想。全诗情理交融,在送别诗中独树一帜,体现了南宋士大夫忧国恤民的担当精神与道德自觉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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