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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初七日寿溪十绝 其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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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刘克庄《寿溪十绝》组诗第六首,借咏地方神祇赞颂其务实惠民之德,体现宋代士人重民生、轻怪力乱神的理性精神与民本情怀。

译文

某神受命于天而司职一方, 如同李冰、周处那样造福百姓。 何曾显现过灵异怪诞之事, 只是一心专管农事丰收之年。

注释

□:原字阙佚,据诗意当指所咏之神或祠庙主神 受职于天:承受天命而担任神职 李冰:战国秦蜀郡守,修都江堰利泽千秋 周处:西晋名臣,除三害安乡里,后世奉为神 灵怪:神异诡谲之象 丰年:五谷丰收之年

赏析

本诗以议论入诗,语言质朴直白却意蕴深厚。诗人将地方神祇与李冰、周处等历史贤臣并置,打破神人界限,强调神明之德在于实绩而非显灵。后两句“何曾现灵怪,专一管丰年”尤为精警,以否定句式破除迷信色彩,凸显务实精神。全诗折射出宋代士大夫理性主义思潮,将神灵信仰纳入儒家经世致用框架,既是对民俗的尊重,更是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,体现了刘克庄诗歌平实中见真淳的艺术特色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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