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寄仵判院 其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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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华岳寄赠友人仵判院之作,抒发羁旅漂泊中对家人的牵挂与慰藉。诗人自叹儿女流落江湖、音信稀少,转而以母亲安康、诵读道书为喜,体现乱世文人的亲情寄托。

译文

我惭愧自己的儿女总是漂泊在江湖之上, 鸿雁不来传递消息,彼此音讯十分稀疏。 暂且令人欣喜的是家中老母有珠玉般的眷属陪伴, 她们围坐一团,齐声诵读着道家的经书。

注释

仵判院:姓仵的判院官,判院为宋代司法或行政属官别称 江湖:指远离朝廷或家乡的漂泊之地 鸿鴈:即鸿雁,古诗中常喻指书信或传信使者 疎:同“疏”,稀少、断绝 北堂:古代指母亲居所,后借指母亲 珠玉眷:喻指贤良美好的家眷或子女 团𪢮:即团圆,形容家人围聚之状 道家书:道教经典,此处反映家人以修道祈福安顿身心

赏析

本诗情感真挚,结构上先抑后扬。首联以“自惭”起笔,写儿女漂泊、音书断绝的愧疚与焦虑,奠定沉郁基调;尾联转以“且喜”振起,描绘北堂眷属团聚诵经的安宁图景,形成强烈对比。艺术上善用意象,“鸿雁”象征离愁,“北堂”“珠玉”则承载孝思与慰藉。全诗语言质朴而情深,既见乱世文人家庭离散之痛,又显以宗教精神寻求内心安顿的时代特征,体现了宋诗重理趣与日常伦理交融的特色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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