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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诏郡县行乡饮酒礼颂诗 其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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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宋代洪遵奉诏所作乡饮酒礼颂诗第七章,描绘礼仪中奏乐献酒、长幼有序的场景,赞颂礼制教化自然感化人心之效。

译文

笙乐悠扬流淌,酒杯高举传递, 年少与年长者各依礼制就位,尊卑分明。 礼仪既已圆满完成, 无需严词训诫,自能劝勉向善。

注释

笙:古代管乐器,此处代指礼乐演奏 流:形容乐声悠扬流畅 觯:古代饮酒器,用于乡饮酒礼中献酬 扬:举起,指行礼时举觯的动作 少长:年少者与年长者,泛指参与礼仪的众人 位辨:席位尊卑次序分明 已事:礼仪之事完毕 竣:完成,结束 不诫:不用告诫或强制训导 用劝:以此达到劝化、勉励的效果

赏析

本诗以简练雅正的四言句式再现乡饮酒礼的庄重和谐。“笙流觯扬”视听交融,勾勒出礼乐并行的典雅氛围;“少长位辨”凸显儒家伦理秩序。后两句由仪节转入教化主旨,“不诫用劝”点明礼乐制度润物无声的感召力,超越外在约束而内化为道德自觉。全诗语言凝练古奥,节奏肃穆平和,既忠实记录典礼流程,又升华出对礼治精神的深刻体认,体现了宋代士大夫对古典礼制的尊崇与理想化重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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