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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南宋名臣王十朋悼念亡妻所作,系《悼亡》组诗第三首。诗人痛陈夫妻白首之约未成、人事全非之悲,借春景反衬丧偶之恸,情感真挚沉郁。
译文
曾相约白头偕老,却未能等到约定的时日,
回首往事,人间世事已全然改变、物是人非。
恰逢春日,还期盼着风光能随季节流转而好转,
眼前却忽然惊见花瓣飘零飞散,美好转瞬即逝。
注释
偕老:夫妻共同生活到老,语出《诗经·击鼓》“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”
相期:互相约定、期许
未及期:没有达到约定的时间或期限
人事:指世间的人事变迁,此处特指妻子的离世
已成非:已经变得完全不同,即物是人非
尚拟:还打算、还期望
风光转:春光流转变化,暗喻心境或境遇的好转
过眼:从眼前经过
花片飞:花瓣飘落,象征美好事物的消逝与生命的凋零
赏析
本诗以乐景写哀情,艺术张力极强。前两句直抒胸臆,将“偕老”之愿与“成非”之实对照,道尽生死永隔的绝望。后两句转入写景,“逢春”本应欣喜,诗人却由花开联想到花落,以“花片飞”隐喻妻子早逝与人生无常。这种由盼转惊的心理跌宕,比直接哭诉更具感染力。全诗语言质朴自然,不事雕琢而深情自现,体现了宋诗理趣与深情并重的特质,是悼亡诗中情景交融的佳作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