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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王十朋任夔州知州时所作组诗之一,赞颂白居易贬谪忠州期间坚守直道、不随波逐流的高洁品格,借古贤以自勉。
译文
吟咏诗篇写尽了三峡的山水风光,
白乐天当年曾贬官居住在忠州。
倘若不能始终坚守正直的道义,
也就和元稹、刘禹锡一样难免沉沦了。
注释
赋咏:吟诗作赋,指文学创作。
穷:尽,极言其多或遍及。
乐天:白居易字乐天。
忠州:唐代州名,今重庆忠县,白居易曾被贬为此地刺史。
直道:正直之道,指刚正不阿的操守。
元与刘:指元稹与刘禹锡,二人皆因政治挫折而仕途坎坷,此处反衬白居易之卓然独立。
赏析
本诗语言质朴而意蕴深沉,以议论入诗彰显史识。前两句叙事写景,勾勒白居易贬居忠州仍寄情山水的文人形象;后两句笔锋陡转,以假设语气强调“直道”之可贵。诗人将白居易与元、刘对比,并非贬低后者,而是突出白公在逆境中持守节操的独特价值。全诗短短二十字,既是对先贤的精准评价,亦寄托了作者自身为官清正、不改初心的政治理想,体现了宋诗重理趣、尚气节的艺术特色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