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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南宋王十朋咏史组诗之一,借评述《春秋》中鲁庄公与齐侯同猎之事,阐发君亲大义与春秋笔法之严正。
译文
孔子编撰《春秋》,垂示训诫于千万年。
古时对于父母之仇,依义理绝不共戴天。
鲁庄公之父何在?竟与杀父仇人齐侯一同田猎。
鲁国已无忠臣义子,君主与亲人的大义全然迷失。
齐国与纪国本不能并存,诸儿却因此得称贤能。
善恶终究无法掩盖,孔子删削褒贬之义至今流传。
注释
仲尼:孔子字仲尼,相传曾修订《春秋》。
雠:同“仇”,指仇恨、仇敌。
不共戴天:不愿与仇人共存于世间,形容仇恨极深。
庄同父:指鲁庄公与其父鲁桓公;鲁桓公被齐襄公谋杀。
齐侯:此处指杀害鲁桓公的齐襄公诸儿。
田:通“畋”,打猎。
笔削:指孔子修《春秋》时删改文字以寓褒贬。
赏析
本诗以议论入诗,语言质朴刚健,直斥鲁庄公忘父仇而与仇敌同猎之悖逆。诗人紧扣“义不共戴天”的伦理准则,痛陈鲁国君臣大义沦丧,并借齐襄公灭纪反衬鲁庄公之失德。全诗情感沉郁激愤,彰显了对春秋笔法“善恶不可掩”的高度认同,体现了宋代理学影响下士大夫严守纲常、明辨是非的道德自觉与历史批判精神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