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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唐代诗人王建所作乐府诗,借羽林军恶少横行不法却屡获赦免之事,揭露中唐时期禁军骄纵、法纪废弛及权贵包庇的社会黑暗现实。
译文
长安城里的恶少出了名,在楼下抢劫商旅,又在楼上纵酒狂欢。
天亮时从明光宫当值下来,便散入五陵的松柏丛中继续作恶。
他们多次杀人本该处死,却因曾有收复城池之功而被赦免。
等到九衢街市上消息传定,乡吏便在户籍中为他们更改姓名。
改头换面后依旧隶属羽林军,还站在宫殿前射猎飞禽炫耀威风。
注释
羽林:唐代皇帝禁卫军,此处指恃宠而骄的禁军士卒。
恶少:品行恶劣、横行霸道的纨绔子弟或兵痞。
下直:值班结束,退朝或下岗。
明光宫:汉代宫殿名,唐诗中常借指唐代皇宫。
五陵:汉代五个皇帝陵墓所在地,唐代为豪侠贵族聚居游乐之所。
合死:应当被判处死刑。
赦书:皇帝颁布的免除罪责的诏令。
收城功:指曾参与军事行动并立有战功。
九衢:指长安城中四通八达的大道,代指京城闹市。
籍中重改姓:在户籍档案中更改姓名,以掩盖罪行、逃避追查。
赏析
此诗以白描手法勾勒羽林恶少的嚣张气焰,叙事冷峻而讽刺深刻。“楼下劫商楼上醉”以空间对照凸显其无法无天,“百回杀人身合死”与“赦书尚有收城功”形成强烈反差,直指军功成为犯罪护身符的制度弊病。结尾“立在殿前射飞禽”以动态画面收束,将恶少逍遥法外、公然炫武的丑态定格,极具视觉冲击力。全诗语言质朴犀利,不着一字褒贬而批判自现,体现了王建乐府诗关注现实、针砭时弊的艺术特色,是中唐社会矛盾的真实写照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