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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偈为宋代禅僧释师范所作,借灵山、曹溪典故阐发禅宗传承之旨,以龟鳖之喻点破名相执着,语言简练而禅机深邃。
译文
佛陀在灵山会上以月喻法,六祖于曹溪亦指月示人。
历代祖师递相传授心印,却有人错把龟认作鳖,执指为月迷失本真。
注释
灵山:释迦牟尼佛说法之地,代指佛陀亲传心法
曹溪:六祖慧能弘法道场,代指禅宗正脉传承
指月:以手指月喻言教仅为工具,不可执著文字名相
证龟成鼈:比喻错认事物本质,将方便法门当作究竟实相
赏析
此偈以“指月”公案贯穿全篇,前两句对举灵山与曹溪,彰显禅宗“教外别传”的法脉渊源。后句“证龟成鼈”化用俗语入诗,以诙谐笔触警示学人勿执指忘月、混淆权实。全诗语言质朴而意蕴深长,既承继禅门棒喝传统,又以生动比喻破除知见障蔽,体现了宋代禅诗理事圆融、寓庄于谐的艺术特色,堪称禅理诗中的警策之作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