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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宋代赵汝淳读洪迈《夷坚志》所作题咏,借左丘明与董狐之典,肯定志怪小说承继史笔传统,彰显其补史证妄的文学价值。
译文
千古以来左丘明著史的法度堪称典范,
书中记载猪啼蛇斗等异事并非虚妄诬蔑。
后世更有数不尽的奇闻轶事,
都交付给兰台史官与如董狐般直笔记录鬼神之事的作者。
注释
丘明:指春秋时期鲁国史官左丘明,相传为《左传》作者,此处代指正统史家法度。
豕啼蛇鬭:猪叫蛇斗,泛指《左传》及志怪书中记载的灾异怪诞之事。
兰台:汉代宫中藏书处,后泛指史馆或史官。
鬼董狐:化用“董狐直笔”典故,称誉《夷坚志》作者洪迈如实记录鬼神怪异之事,虽涉幽冥亦秉笔直书。
赏析
本诗以史证志,构思精妙。首句标举左丘明史家法度,次句即以“豕啼蛇鬭”这一具体意象打破雅俗界限,断言怪诞记载“未为诬”,为志怪文体正名。后两句由古及今,将无穷异事托付“鬼董狐”,既赞洪迈秉笔直书之史德,又赋予《夷坚志》接续《左传》的崇高地位。全诗用典贴切,议论警策,在短小篇幅中完成了对志怪小说文学价值的深刻辩护,体现了宋人“以才学为诗”且重理趣的典型风貌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