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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彭龟年送别友人徐商老奉祠归乡所作,赞颂其执法严明、不徇私情的高尚品格,表达对其离任的惋惜与敬重之情。
译文
法律允许的事情您却不允许,
法律的约束还不如您这般严格。
您不肯为我破例通融而留下,
宁愿避开世俗人情的嫌怨指责。
注释
法许:法律条文所允许。
公:对徐商老的尊称。
严:严厉,此处指操守严谨、执法不苟。
宁:宁愿,宁可。
世俗嫌:世俗人情中的非议或怨恨,指因秉公办事而招致的不满。
赏析
本诗以对比手法凸显人物品格,将“法”与“公”并置,强调徐商老自律之严远超律令本身,彰显其刚正不阿的风骨。“宁避世俗嫌”一句直抒胸臆,既写友人不畏人言、坚守原则的决绝,又暗含诗人对其高洁品行的由衷钦佩。全诗语言质朴简练,情感真挚深沉,于送别之际不作儿女沾巾之态,而以道德赞许代离愁,体现了宋诗重理趣、尚气节的艺术特色,堪称赠别诗中的清流之作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