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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陶渊明饮酒诗 其一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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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宋代滕岑和陶渊明饮酒诗之作,借佛理辨析酒与罪业关系,以禅宗心空之论自证饮酒非堕俗情,乃救饥肠之需,体现宋人融禅入诗的理趣。

译文

佛教苦苦劝人戒酒,详细记载于所译佛经之中。 说世人种种罪业,大多因饮酒而造成。 酒哪里能自己造出罪业?是人心被外物改变才生过患。 若内心空明则罪业亦空,便可直入金仙佛陀的庭院。 如今我举起这杯酒,姑且救济饥饿肠鸣之苦。 虽说违反了佛家戒律,但本心并非沉溺世俗情欲。

注释

佛氏:指佛教或佛陀。 金仙:道教对佛的尊称,此处代指佛国净土。 径造:直接到达、径直进入。 兹:此,这。 匪:通“非”,不是。 俗情:世俗的欲望与执念。

赏析

此诗以理入诗,将禅宗“心空罪亦空”的核心义理融入饮酒题材,翻出新意。诗人不避讳违戒事实,却以心性本体论消解形式束缚,强调动机纯正即非堕落。语言质朴如话而思辨深刻,“酒岂能造罪,心为物变更”二句直指要害,既承陶诗真率之风,又具宋诗说理特质。全诗在自我辩解中透出超脱自信,展现了宋代文人调和儒释、不拘形迹的精神风貌与独特审美趣味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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