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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韵杂咏七首 其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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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
此诗为宋代李若川《三韵杂咏七首》其三,以行路视物为喻,阐发顺应自然、反对刻意造作的哲理,体现宋诗尚理特色。

译文

双脚随着心意自然行走, 眼睛只随心念所关注之处而看。 如果一定要刻意驱使身体行动, 举动之间就会相互违背冲突。 因此顺应天然本性而行, 这才是事理的最高境界。

注释

意:心意,内在的自然意念 惟:只,仅仅 使:刻意驱使,强行控制 相戾:相互违背,产生矛盾冲突 造自然:顺应、契合天然本性 斯:这 理之至:事理的最高境界或极致

赏析

本诗以浅近语言寓深刻哲理,借足行目视的日常经验,揭示身心合一、顺应自然的处世之道。前四句通过“随意”与“待使”的对比,指出刻意造作反致身心相悖;后两句点明主旨,将“自然”提升至“理之至”的高度。全诗不事雕琢,说理透彻而不枯燥,体现了宋诗以议论入诗、即事明理的典型风格,对后世修身养性之论颇有启发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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