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:点击上方任意一句,可查看该句出自哪首诗及上下句。
作品简介
此诗为宋代李若川《三韵杂咏七首》其三,以行路视物为喻,阐发顺应自然、反对刻意造作的哲理,体现宋诗尚理特色。
译文
双脚随着心意自然行走,
眼睛只随心念所关注之处而看。
如果一定要刻意驱使身体行动,
举动之间就会相互违背冲突。
因此顺应天然本性而行,
这才是事理的最高境界。
注释
意:心意,内在的自然意念
惟:只,仅仅
使:刻意驱使,强行控制
相戾:相互违背,产生矛盾冲突
造自然:顺应、契合天然本性
斯:这
理之至:事理的最高境界或极致
赏析
本诗以浅近语言寓深刻哲理,借足行目视的日常经验,揭示身心合一、顺应自然的处世之道。前四句通过“随意”与“待使”的对比,指出刻意造作反致身心相悖;后两句点明主旨,将“自然”提升至“理之至”的高度。全诗不事雕琢,说理透彻而不枯燥,体现了宋诗以议论入诗、即事明理的典型风格,对后世修身养性之论颇有启发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