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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作于白居易晚年闲居洛阳时,记述偶饮微醺之际被小吏以公务俗务打扰的懊恼,折射出诗人厌弃官场琐事、向往自在闲适的心境。
译文
三杯酒下肚便已微醺,浑身四肢暖融舒畅。
在歌妓亭檐之下,沐浴着温暖的夕阳余晖。
方响乐器敲击之声连绵不绝,正自沉醉其中。
唯独憎恨那小吏在酒樽前禀报公务,
竟说离开衙门时还需缴纳五筒水税。
注释
醺醺:饮酒微醉貌。
四体融:四肢温暖舒泰,形容酒后身心放松之感。
妓亭:歌舞伎乐表演或休憩之亭阁。
方响:唐代打击乐器,由十六枚铁片组成,音色清越。
唯憎:只恨,表达被打断雅兴的强烈不满。
水五筒:指当时官府征收的水税或相关杂役折算,代指烦琐公务。
赏析
本诗以浅白语言写闲居饮酒之乐与俗务扰心之恨,对比鲜明。前两句绘微醺融暖、夕阳亭下的惬意画面,第三句以方响声续添雅致氛围,末二句笔锋陡转,“唯憎”二字直抒胸臆,将小吏报税之事视为大煞风景之举。全诗不事雕琢而情态毕现,既见白居易晚年诗风平易晓畅之特色,又真实流露出其对官场冗务的厌倦和对自由生活的珍视,于日常琐事中寄寓深沉的人生感慨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