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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唐代王梵志所作劝世箴言,以通俗语言告诫官吏切勿贪财枉法,指出贪欲招祸、律法无情,唯有安守清贫方能保全自身,体现了鲜明的世俗教化色彩。
译文
做官切莫贪图钱财,贪财便是亲近死亡。
若有赃款全家享用,遭罪罗网却只你一人承担。
法律刑名极为严峻,不容许随意推诿于人。
一旦身陷牢狱之中,才开始追悔当初未守清贫。
注释
浑家:全家,指妻子儿女等家庭成员。
曹罗:当作“遭罗”,意为遭受法网罗织之祸。
刑名:指刑法条文与罪名,此处强调法律制裁的严厉性。
浪推人:胡乱推卸责任或妄图牵连他人脱罪。
囹圄:监狱,牢狱。
赏析
本诗语言质朴直白,不事雕琢,典型体现王梵志诗“以俗为雅”的艺术特色。全篇逻辑严密,从贪财之害到法网之严,再到入狱之悔,层层递进,具有强烈警示效果。“贪财向死亲”一句惊心动魄,将贪欲与死亡直接关联,振聋发聩。末句“方始忆清贫”以事后追悔反衬事前贪念之愚,情感沉痛而真切。诗中既有对官吏的道德规训,也折射出唐代基层司法现实,兼具文学价值与社会史料意义,是唐代白话劝世诗的典范之作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