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:点击上方任意一句,可查看该句出自哪首诗及上下句。
作品简介
此诗为唐代王梵志所作佛教劝世诗,以通俗语言警示世人造酒食肉罪业深重,并引佛经为证,体现其诗教化功能与口语化特色。
译文
酿造酒水的罪业极为深重,
饮酒食肉的果报也绝不轻微。
倘若有人不相信这番话语,
不妨去查检《涅槃经》中的相关经文。
注释
造酒:指酿造酒类,佛教视其为助长放逸之恶业。
罪甚重:谓触犯戒律、招致苦报的程度极深。
不轻:意同“甚重”,强调果报严重,不可轻视。
信语:相信此劝诫之言;敦煌别本作“信义”,指相信其中道理。
捡取:翻检查阅之意。
日槃经:当为“涅槃经”之讹写或俗写,即《大般涅槃经》,大乘佛教重要经典,明言断酒肉之戒。
赏析
本诗语言质朴直白,毫无雕饰,典型体现王梵志诗“以俗语说佛法”的艺术风格。诗人以斩钉截铁的口吻宣说因果,情感恳切而严厉,具有强烈的警世意味。后两句直接援引佛经作为权威依据,既增强说服力,又反映唐代民间佛教信仰中经典与口语劝善并重的传播方式。“造酒罪甚重,酒肉俱不轻”二句对仗工整、音韵铿锵,成为后世佛教戒酒劝善的常用格言,彰显了王梵志诗在宗教伦理教化中的独特价值与深远影响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