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词大全 名家 朝代 专题 名句

二一

提示:点击上方任意一句,可查看该句出自哪首诗及上下句。

作品简介

此诗为唐代王梵志所作训世格言,旨在教导晚辈在家庭聚会中应恪守长幼尊卑之礼,强调谦恭自持、避免失仪招羞的处世之道。

译文

与长辈亲属同席而坐时, 自知身份卑微就不要坐在上首。 倘若忽然遭到他人责备怪罪, 岂不在众人面前感到羞愧难当?

注释

亲:指父母长辈或家族尊亲。 知卑:自知地位或辈分低下。 上头:指宴席或座次中的尊贵上位。 {火在}:通“怪”或“乖”,意为责怪、怪罪。 可不:反问语气,意为“怎能不”、“岂不”。 众中羞:在众人面前丢脸、感到羞耻。

赏析

本诗语言质朴浅白,体现了王梵志诗“以俗为雅、劝世化人”的典型风格。诗人选取家庭宴饮这一日常场景,通过假设失礼被责的后果,反向强化守礼的重要性。全诗无华丽辞藻,却以直白的因果逻辑触动人心,将儒家伦理融入生活细节。“可不众中羞”一句以反问收束,既具警醒之力,又饱含对后辈的关切之情,展现了唐代通俗诗歌教化与情感并重的艺术特色。
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

王梵志的其他作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