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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唐代王梵志所作讽世诗,揭露地方官吏贪赃枉法、颠倒黑白的黑暗现实,表达对百姓冤屈无告的深切同情与对司法腐败的愤慨。
译文
百姓遭受欺压蒙受冤屈,
三官理应为他们申诉伸冤。
可官员们天天聚坐衙门,
渐渐把歪曲案情的手段练得精巧翻新。
能把断了的榆树硬说成柳树,
竟将鬼魂判决转世为人。
天子若知民间抱冤含屈,
也会视这些酷吏如路边尘土般鄙弃。
注释
三官:指州县掌管刑狱诉讼的官吏
团坐入:指官吏每日聚集于公堂议事审案
曲精新:指歪曲事实、罗织罪名的手段日益精巧新奇
断榆翻作柳:喻指颠倒是非、混淆黑白
判鬼却为人:形容判决荒谬至极,违背常理人伦
陌上尘:路边尘土,比喻微不足道或令人厌弃之物
赏析
本诗以质朴俚俗的语言直刺时弊,具有鲜明的现实主义色彩。诗人运用“断榆翻作柳,判鬼却为人”这一夸张而形象的比喻,淋漓尽致地刻画出官吏枉法裁判、指鹿为马的丑态,极具讽刺张力。全诗情感沉郁愤激,既痛陈百姓之冤苦,又寄望于天子明察,体现了王梵志诗歌关注民生、针砭时政的独特风格。其语言虽浅白如话,却意蕴深刻,在唐代白话诗中独树一帜,展现了民间文学对社会现实的敏锐洞察与批判精神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