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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唐代诗僧王梵志以通俗语言阐发佛教戒杀护生思想,指出人与众生本性相同,劝诫世人勿为口腹之欲残害生命,体现了慈悲平等的宗教情怀与朴素的生命伦理观。
译文
我的血肉与众生的血肉并无二致,
虽然外形不同但生命本质没有差别。
原本同具一条性命,
只是躯壳形态有所分别。
若因贪求美味而令众生受苦致死,
将来必会招致自身偿还的果报。
注释
众生:佛教术语,指一切有情识的生命体
形殊:外在形体、样貌不同
姓不殊:此处“姓”通“性”,指生命本性相同
元:原本,本来
形躯:身体,躯壳
教他死:致使其他生命死亡,“教”为使令义
作己须:由自己承担后果,“须”指必须承受的业报
赏析
此诗语言质朴如话,不事雕琢却直指人心,典型体现王梵志白话诗的教化风格。诗人以“肉”“性命”等切身意象打破人畜界限,将佛教众生平等理念转化为可感的生活经验。“苦痛教他死,将来作己须”一句因果对举,语气恳切而警醒,既含悲悯又具威慑力。全诗摒弃玄理说教,以同理心唤起读者对生命的敬畏,在唐代诗歌中独树一帜,展现了民间佛教文学贴近世俗、导人向善的独特艺术价值与伦理力量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