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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唐代欧阳詹任官时所作,借公署所植芦苇抒发清廉自守之志。诗人以芦喻己,表达离任后不留财物、唯留清声供后人聆听的高洁情怀与政治操守。
译文
从渔家分得两三茎芦苇移栽于公署,
公务之余缓缓吟咏,思绪倍感清明。
任期届满不带任何财物归隐旧居,
只将这萧萧芦叶之声留给后人倾听。
注释
公宇:官署,官府办公之所
茎:量词,用于草木,此处指芦苇的株数
公退:公务完毕或退朝之后
旧隠:指故乡或原先隐居之地
萧萧:形容风吹芦苇发出的清越声响
赏析
本诗托物言志,以“芦”为核心意象贯穿全篇。首句写移芦入署,次句以“思倍清”点出芦与心境的互映,清雅脱俗。后两句转写去职之际,不携私物而归,唯留“萧萧”芦声予后人,将无形之清廉化为可听之天籁,构思新颖别致。“萧萧留与后人听”一句尤妙,既承续了芦苇的自然属性,又象征官员清正之名节长存,含蓄隽永,彰显了诗人淡泊名利、以德遗世的高尚人格与艺术匠心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