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示:点击上方任意一句,可查看该句出自哪首诗及上下句。
作品简介
此谚出自《新唐书·崔仁师传》,为唐代司法官吏引用之俗语。强调即便执行死刑与肉刑等严酷刑罚,亦须遵循法定程序与礼仪规范,体现古代慎刑思想。
译文
处决犯人、斩断足趾,
也都应当合乎礼法规范。
注释
杀人:指执行死刑。
刖足:古代砍断脚或脚趾的肉刑。
礼:此处指法律程序、制度规范及应有的庄重态度,非仅指日常礼仪。
赏析
此谚语言简意赅,以“杀人刖足”之极刑与“有礼”之文明规范形成强烈张力,凸显古代司法中程序正义的重要性。其艺术特色在于用最朴素的对比揭示深刻法理,强调刑罚虽严酷但不可失序滥施。情感上既承认刑罚的必要性,又蕴含对生命尊严的审慎尊重。作为司法格言,它超越了具体时代,成为中华法系慎刑传统的凝练表达,至今仍具警示意义,提醒执法者权力行使须有边界与敬畏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