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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简介
此诗为南宋理学家杨简所作蒙学训诫诗,以浅白韵语教导儿童孝亲敬长、修身立德之规范,体现宋代理学融入日常伦理教育的特色。
译文
父母生育了子女的身体,这身体本就是父母的一部分。
怎能妄自称“我”,把自我看得太大实在不应该。
父母在此安坐,子女就不敢坐下。
不坐是理所当然,因为父母恩重如天。
男孩应侍立在父亲身旁,女孩应侍立在母亲身旁。
男孩要拱手肃立,女孩要收敛衣襟端庄站立。
捧水盥洗兼洒扫庭除,奉茶递汤侍候周到。
说话必须低声柔和,依旧端正地站在原位。
对兄姊唯有恭敬,对弟妹常怀慈爱。
饮食要先让尊长享用,不敢急忙自己先吃。
尊长如果责备我,那是出于对我的爱护。
希望我成为君子,所以才加以约束管教。
言语必须诚实,走路要学从容舒缓。
头容要保持正直,四肢不可歪斜倚靠。
注释
个:部分,指身体乃父母所赐之一体。
言我:强调自我意识,此处指自私自大之心。
盥:洗手洗脸的器具或动作。
遽:急忙,仓促。
嗔:责怪,训斥。
疎迟:从容缓慢,不急躁轻浮。
邪欹:歪斜不正。
赏析
全诗语言质朴通俗,句式整齐押韵,便于童蒙记诵。内容涵盖事亲、待兄弟姐妹、言行举止等日常礼仪,将理学“克己复礼”思想具象化为可操作的行为准则。“身是父母个”一句尤具哲理,从本体论高度消解个体私我,奠定孝道根基;“尊长若嗔我,嗔我是爱我”则以温情化解规训之严,体现儒家教化中情理交融的特色。整首诗既是行为规范,亦含心性修养之旨,展现了宋代蒙学注重知行合一的教育理念。
以上简介/译文/赏析仅供参考。